淺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這幾年來,提到發展,不論是經濟發展、產業發展、地方發展、國家發展,似乎就無法離開永續的概念,宛若永續發展已經成為新的固定詞彙。具體而言,到底永續發展的永續指的是什麼呢?本篇就來淺談永續發展指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

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地球高峰會,the Earth Summit)在里約發表了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由178個成員國認可,力圖建立一個通盤發展原則,既可改善人類的生活,也可以保護環境。歷經二十多年討論,聯合國在2015年發表了「2030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 永續發展目標 包含了17項核心目標(goals),以及在核心目標底下的169項細項目標(targets)。

SDGs 專欄/臺灣如何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 NPOst 公益交流站

參考來源:聯合國 SDG 官方網站

17項核心目標包括:

  1. 消除貧窮
  2. 消除飢餓
  3. 確保健康
  4. 公平教育
  5. 性別平等
  6. 乾淨的水與衛生
  7. 可負擔的乾淨能源
  8. 合宜工作環境與經濟成長
  9. 基礎建設與工業創新
  10. 減少不平等
  11. 永續城鄉
  12. 負責任的消費與生產
  13. 氣候變遷
  14. 海洋資源
  15. 陸地生態
  16. 和平與包容的社會
  17. 全球夥伴關係

展開這些核心目標,可以發現永續發展目標試圖同時追求與兼顧經濟發展、人性尊嚴與環境保育,在理念與實際、當下與未來取得折衷。

而這17項核心目標之中,消除飢餓、合宜工作與經濟成長、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氣候變遷 、保護和永續利用海洋和海洋資以及全球夥伴關係, 都與台灣的漁業以及世界漁產供應鏈息息相關。再一次的,這些核心目標彰顯了用續發展試圖環保、社會、經濟三大主軸的用心,而不是偏廢單一面向。當然,要實現此宏大目標,不只需要政府動員,更需要企業乃至民間的主動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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